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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宏达采石厂大红岩石厂

发布日期:2015-11-23浏览次数:478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宏达采石厂大红岩石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宏达采石厂大红岩石厂
地理位置
大红岩石厂位于景谷县永平镇迁糯村,行政区划属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迁糯村村委会管辖,项目所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00°21′08″、北纬23°15′14″。
企业联系人
郑主任
项目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宏达采石厂大红岩石厂
项目简介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宏达采石厂大红岩石厂(简称“大红岩石厂”)位于景谷县永平镇迁糯村,是一家以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破碎加工、销售为主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唐剑。大红岩石厂于2007年9月18日获取《营业执照》,2007年10月10日获取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证号:53272507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2009年10月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大红岩石厂正式投入生产至今,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已设置的防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期间也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面积0.0997km2,
现场调查
第一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时间
2015.07.10
专业人员
王忠平、刘永顺
建设单位陪同人
郑主任
现场检测
第一次(现场检测、现场调查)
时间
2015.07.11-2015.07.13
专业人员
王忠平、刘永顺
建设单位陪同人
郑主任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产性粉尘:石灰石粉尘;
(2)  物理因素:噪声。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宏达采石厂大红岩石厂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灰石粉尘、噪声。
(2)  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粉尘超限倍数少数吵不哦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少数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3)  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噪声是本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并且部分作业岗位噪声超标。
(4) 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关键控制点为:采场平台、打钻、破碎应做好防尘和防噪措施。
(5)  用人单位针对本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都采取了相应的防尘防毒措施、防噪措施。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满足要求。
(6) 用人单位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筑设计卫生学,辅助用室等方面基本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措施有待完善。
(7)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方面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职业健康监护措施有待完善。
(8)用人单位噪声强度较高的作业场所,企业为作业人员提供了声衰性能良好的防噪耳塞,确保作业人员接触到的噪声低于标准限值;对于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企业为其提供了防尘口罩。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的机械化程度较高。同时用人单位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综合上述,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能够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
①建议大红岩石厂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管总局[2012]第47号令)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逐项补充完善,并加强执行力度;
②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健全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落实,同时在制度执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将相关记录归入职业卫生档案保存。
③大红岩石厂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监局或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④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⑤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⑥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及后果。
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议大红岩石厂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并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并入库保管。
⑧建议大红岩石厂补充完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投资明细,具体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配置及维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费用,并归入职业卫生档案。
⑨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相关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
(2) 职业健康监护
①建议大红岩石厂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监护计划,及时委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应急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a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b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c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d职业病诊疗资料;
e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②根据大红岩石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本次检测情况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大红岩石厂各岗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
(3)个体防护建议
①建立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台账。
②为劳动者配发合适有效的防护用品,选用建议见下表。
(4)应急救援措施
②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器材,保证应急救援设施、器材的完好、齐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好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演练,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并做好相应的培训演练记录。
①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有变动时,须重新委托进行评价。
②加强临时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③大红岩石厂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打眼平台潜孔钻工接触的粉尘、噪声;破碎单元破碎工接触的粉尘、噪声。
④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安监47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联系人: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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