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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6-03-18浏览次数:633

 

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风平镇帕底村(北纬24°23′~24°24′,东经98°25′~98°26′)。
企业联系人
余锋
项目名称
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简介
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盛硅业”)成立于2006年,地处云南美丽孔雀之乡—德宏芒市。持有芒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33103100004035,注册资本(人民币)为6168万元正。经营范围为:工业硅、铁合金及黑色、有色金属等,矿产品及冶金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农机、农具铸造加工、修理及销售;货物进出。有效期:2006年8月31日至2056年8月31日,为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聂,注册地址:芒市风平镇帕底村,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
越盛硅业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复[2006]51号批复于2006年8月开始筹建2×12500kVA硅冶炼炉。其中一期1号炉于2006年8月动工,于2007年2月12日投入生产;二期2号炉于2007年初动工,于2007年8月21日投入生产,其生产的工业硅规格有:421#、441#、541#等,年生产工业硅1.5万t,总占地面积63亩,固定资产总额2.4亿元人民币。
除竹炭试验炉为停用外,其余现有工程各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其中1号、2号炉实际日生产工业硅约为23t、21t,实际年生产工业硅8392t;所配置的3套布袋除尘器(共2196条布袋)、排风风机、集气罩等运行正常,其中除尘器的除尘效率>95%、处理风量约为257511m3/h,出硅水口集气罩风速约0.7~1.0m/s(距罩口3.5m处)。
现场调查
第一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时间
2015.7.8
专业人员
梁猛 马成菲
建设单位陪同人
余锋
现场检测
第一次(现场检测、现场调查)
时间
2015.7.11-2015.7.15
专业人员
蔡利、马成菲、梁猛、张佳友
建设单位陪同人
余锋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产性粉尘:其他粉尘、木粉尘、煤尘、矽尘;
⑵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⑶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手传振动、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未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的生产车?渖柚玫挠本仍阑び闷贰?/span>
(2)部分作业场所照明不足。
(3)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限倍数检测结果均存在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岗位和作业点;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存在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岗位,观察(值班)室噪声强度均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高温检测结果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手传振动检测结果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4)配置的防毒设施,起到了相应的防护效果,能控制有毒物质的浓度;但结合粉尘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其粉尘超标点及超标岗位较多,即越盛硅业现有的防尘设施,不能完全满足职业卫生的要求。
(5)作业现场未设置有防毒器具存放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等装置。
(6)外包部分作业人员未列入职业健康检查人群,漏检了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手传振动、工频电场、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辐射以及特殊工种(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人员、视屏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且此次岗前检查漏检了血清ALT、血糖等项目,同时未建立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书面告知劳动者、无听力异常、粉尘职业禁忌证等的处置记录。
(7)部分岗位作业人员佩戴棉纱口罩、部分佩戴唐山301型防尘口罩、部分佩戴南核2008A经济舒适型防尘半面罩、部分作业岗位未佩戴;现场作业人员均未佩戴护耳器。
(8)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健全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落实,同时在制度执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定期将相关记录归入职业卫生档案保存。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监护计划,及时将本次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补充完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根据越盛硅业作业产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本次检测情况,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针对可能发生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高温等补充、完善、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或处置措施,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并进行记录,其相应记录应归入职业卫生档案。
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2、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1)在硅石破碎场地设置洒水抑尘装置,地下设排水系统,根据破碎工的工作强度,间歇式的洒水降尘,确保湿式作业的正常、有效,同时为洗石机旁的硅石破碎机设置喷淋装置;
(2)增加对煤堆场洒水抑尘的频率;
(3)加强对车间现有防尘、防毒、防高温等的通风设施和各类电风扇进行经常性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
(4)对台包岗位使用的风镐采取有效减振措施(如:减振手柄等),改革工具排气口的位置;采用自动、半自动操纵装置,以减少肢体直接接触振动体;为台包岗位配发防振手套,增加对防尘口罩滤棉的更换频率;合理安排台包岗位的劳动和休息,制订工间休息及定期轮换工作制度;对新工人应做就业前体检,有血管痉挛和肢端血管失调及神经炎患者,禁止从事振动作业;对接触振动的作业工人应定期体检,间隔时间应为2~3年;对振动病患者应给予必要的治疗,对反复发作者应调离振动作业岗位。
(5)对成品硅破碎系统产尘点进行密闭,必要时增设除尘装置;
(6)加强对除尘器风机、管道的检维修,确保电弧炉设置的集气罩有足够的风量;并为炉面、炉前岗位配备固定式或便携式报警仪,其报警仪、固定式报警点、报警仪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密闭空间直读式仪器气体检测规范》(GBZ/T 206-2007)、《密闭空间直读式气体检测仪选用指南》(GBZ/T 222-2009)的要求,如一氧化碳其报警值至少设定警报值和高报值,一氧化碳报警仪的预报值应为15mg/m3,警报值应为30mg/m3,高报值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的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7)及时对制样室现有排风罩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在制样时,能有效、正常运行;
(8)在检维修的电焊作业过程中还存在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议越盛硅业督促电焊作业人员,尽量位于作业点上风向,并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尘毒口罩、护耳器、焊接面罩、焊接服等),必要时为其配备可移动式除尘系统或轴流风机,其换气次数应不少于12次/小时。
(9)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设置专用应急物品存放柜,并将所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存放于柜?冢勺ㄈ烁涸鸨9堋?/span>
(10)取缔棉纱口罩的发放,元配发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在现场坚持佩戴。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采购、管理,根据各个单元特点,提供有效并保证作业人员能正确、有效的使用防尘、防毒、防噪声个人防护用品。
(1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等规范、规章的要求,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以及高危设备处,增设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结果告知栏等,所用颜色要符合GB2893颜色的规定,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台帐,并归入职业卫生档案。
(12)针对高温危害,建议企业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执行,尤其注意以下几条: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轮换作业、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同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禁止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每年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建议企业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为高温作业岗位提供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品。

  • 联系人: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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