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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基厂电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信息公开简报表

发布日期:2017-10-17浏览次数:585

报告信息公开简报表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名称
云南滇能禄劝电磷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云南普渡河下游河段的禄劝县则黑乡小河口村下游1.5km处
客户联系人
胡俊波
技术服务事项
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范围
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主、副厂房、中控室、GIS室和升压站。
现场调查
专业人员
胡俊波
时间
2017.8.16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陪同人
胡俊波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人员
李广玥、李林辉、金敬权
时间
2017.8.16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陪同人
胡俊波
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氟化物、氟化氢;
(2)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3)其他:照度、温度、湿度、气压。
结论
1. 结论
本次对鲁基厂电站厂房、升压站、GIS配电室、大坝相关作业场所中存在的相关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照度、微小气候进行了检测,各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如下:
1)氟化物、氟化氢
本次鲁基厂电站氟化物和氟化氢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2)噪声
本次鲁基厂电站个体噪声检测结果运维工、水工接触的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非噪声车间观察(值班)室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定点检测结果水轮机层、1#水机室、2#水机室、3#水机室、球阀层、空压机室六个作业场所噪声强度超过85dB(A),属于主要噪声源/噪声作业区。
3)工频电场
本次鲁基厂电站所有工作地点工频电场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4)照度
本次鲁基厂电站照度共检测13个主要作业场所,检测结果显示1#水机室、2#水机室、3#水机室、低压配电室、空压机室GIS配电室、值班室照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外,其余作业点:中控室、发电机层、水轮机层、球阀层、高压配电室、储油室处照度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
2.超标原因分析
由本次检测结果可以看出,鲁基厂电站正常工作状态下各工作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氟化物、氟化氢、个体噪声、工频电场)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但建筑卫生学方面主要工作场所照度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场所照明设备存在损坏和所使用的照明设备功率不足。
建议
建议
(1)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个人防护,进入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和工作场所附近巡检时佩戴好耳塞,并加强监督管理。
(2)进入工频电场较高的主变压器区域巡检时,巡检人员应尽量缩短巡检时间,并尽可能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视屏监控系统。针对工作场所照明不合格点应增加照明设备或更换更大功率的照明设备。
(3)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对于六氟化硫分解产物(氟化物、氟化氢)的危害,公司应进行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防护意识,在对含六氟化硫的设备区域进行巡检时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六氟化硫检测报警仪完好,加强通风;需要检修时检修人员应在上风向位置,配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4)鲁基厂电?旧婕暗绞芟蘅占渥饕担ㄆ诙允芟蘅占洌ㄒ堵只摇⒋⒂凸藓头⒌缁椤⑽菜夤埽┠诓拷星褰唷⑽ぷ饕凳北匦胙细癜凑章郴У缯鞠钟械墓芾碇贫戎葱校龊眉喽剑坏眉蚧绦颍坏蒙米圆僮鳌1匦肱宕骱孟嘤Φ母鋈朔阑び闷罚绶⑾执┐鞑环弦蠛筒僮鞑还娣兜牟坏萌肽诮凶饕怠P柩细癜凑铡豆っ称笠涤邢蘅占渥饕蛋踩芾碛爰喽皆菪泄娑ā罚ò布嘧芫諿2013]59号)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内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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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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