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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1-23浏览次数:527

 

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位于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石坝片区位于开发区羊甫片区东侧,地理位置为东经102°49′,北纬24°54′。
企业联系人
董和全
项目名称
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生产铜、铝合金零部件铸造产品。用人单位地址位于昆明市经开区大石坝,租用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车间和空地建设的金属铸造业,总占地面积2200m2,租用设施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配电房、水池等;新建设施为一幢单层清砂、喷砂、工装准备车间,一幢一层模具房。用人单位主要外购成品为电解铜、电解铝锭、精锡、电解锌及有色金属材料铅锭、镁锭加工制作商品铸铜件40t/a,铸铝件60t/a。
现场调查
第一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时间
2015.5.19
专业人员
王忠平、古涛
建设单位陪同人
董和全
现场检测
第一次(现场检测、现场调查)
时间
2015.5.21-2015.5.25
专业人员
王忠平、申倩、邓亚娟、普逢贵
建设单位陪同人
董和全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产性粉尘:矽尘、其他粉尘;
  化学毒物:铅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其他粉尘、矽尘、木粉尘)、化学物质(铜烟)、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2)  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粉尘超限倍数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用人单位有毒物质短时间接触浓度、超限倍数、最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3)  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噪声是本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并且部分作业岗位噪声超标。
(4)  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工频电场检测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照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5) 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关键控制点为:模型制作工应严格控制矽尘散发、并做好个人防护;清砂工应该做好噪声的防护。
(6)  用人单位针对本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都采取了相应的防尘防毒措施、防噪措施。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满足要求。
(7) 用人单位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筑设计卫生学,辅助用室等方面基本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措施有待完善。
(8)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方面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职业健康监护措施有待完善。
(9)用人单位噪声强度较高的作业场所,企业为作业人员提供了声衰性能良好的防噪耳塞,确保作业人员接触到的噪声低于标准限值;对于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企业为其提供了防尘口罩。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的机械化程度较高。同时用人单位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综合上述,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建设项目能够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防尘
①用人单位整个生产过程中逸散粉尘的作业点主要有造型制作和扬尘,为此企业应该针对以上作业点设置机械化和自动化。
②对于造型制作使用的粘土砂应该尽可能采取湿式作业,降低粉尘的散发。
③木模工在制作木模的过程中,木粉尘有超标的现象,建议用人单位增加适当的通风或者尽可能采取湿式作业,降低粉尘。
④在现场调查中发现,造型制作使用的砂土能造成扬尘,建议用人单位对车间内道路及时清理,避免二次扬尘。
⑤现场调查中发现,用人单位使用砂土过程中堆放点随意,容易造成粉尘逸散,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实际生产规划粘土砂堆放地点,合理布局,减少接触粉尘的机会。
(2)防噪
①隔声吸声
将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尽可能设置于室内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
②减振与隔振
对空压机、抛丸机、切割机、电机以及各种泵类等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独立基础或其它减振措施。
用人单位目前为粉尘作业岗位统一配发的防颗粒物呼吸器为自吸过滤式防尘半面罩,根据理论计算,各岗位能满足防护要求;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熔炼工、木模工、造型工、清砂工和热处理工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检测结果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发放3M个人防护耳塞,能满足职业卫生要求。
①用人单位应及时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让劳动者正确佩戴,做好购置、发放、回收、报废记录。
②企业管理层应定期进行工作场所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
②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④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⑤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⑥针对用人单位为进行职业病防护经费的概算,用人单位应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业卫生现场警示和告知标识、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配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工健康监护、工商保险、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等专项投资计划。
①在夏季高温季节,为工人提供足够的、符合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须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②严格落实昆明赛肯得铸造有限公司《质量手册》、《安全文明生产及工艺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经济责任制》所列制度。
③辅助用室应经常打扫,保持室内?飧删弧⒄搿⑽郎?/span>
 

  • 联系人: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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