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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02浏览次数:593

 

建设单位
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云南省昆明市
企业联系人
黄培源
项目名称
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控股和管理的大型流域水电企业。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本着“流域、梯级、滚动、综合”的原则对澜沧江流域水电站进行滚动开发,并积极参与其它流域水电开发。公司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清洁的能源,努力成为云南省“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重要骨干企业和建设以水电为主电力支柱产业的核心企业,“藏电外送”的主要参与者,成为中国南方电网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最重要的水电开发运营公司。
截止2009年8月,公司已建、在建、筹建项目总容量达2114.5万千瓦,资产总额超过560亿元,全面形成了“运营一批、建设一批、筹备一批”和“跨流域,走出去”的发展格局除运营中的漫湾电站和大理徐村电站外,缅甸瑞丽江一级电站和景洪电站于2009年全部建成投产;小湾电站于2010年全部建成投产;功果桥电站首台机组于2011年10月30日投产发电;糯扎渡、里底、黄登、苗尾以及金沙江龙开口电站等一批电站项目正在加快建设或启动筹建工作。石林光伏发电项目的建成将积极推进产业链延伸,促进长远发展。
 
现场调查
第一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时间
2016.3.28
专业人员
李银龙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培源
现场检测
第一次(现场检测、现场调查)
时间
2016.3.28-2016.3.29
专业人员
李银龙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培源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 噪声
(2) 工频电场
(3)六氟化硫
评价结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工频电场、六氟化硫。
(2)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噪声、工频电场强度,都远低于职业接触限值标准。本次评价虽然未检测六氟化硫浓度(只检测六氟化硫分解产物氟化物,结果为未检出),由于六氟化硫断路器中六氟化硫被密闭在断路器中只有在维修和异常状况下才可能溢出。而且六氟化硫断路器上安装有仪表式六氟化硫压力检测装置,在可能存在六氟化硫泄漏的地点安装有六氟化硫泄漏监测报警系统,该系统检测期间工作正常,未发现有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六氟化硫泄漏监测报警系统显示六氟化硫浓度为0ppm)。因此判断本项目六氟化硫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六氟化硫断路器巡检和检修人员接触六氟化硫、水泵房巡检人员接触的噪声。
(4)建设项目针对,本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都采取了相应的防噪声措施、防毒措施等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够满足要求。
(5)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建筑设计卫生学、辅助用室等方面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措施方面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7)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昆明石林太阳能并网光伏试验示范项目,经现场职业卫生调查,通过对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的调查与评价,该项目使用太阳能,太阳能是最清结、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之一,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物品,不产生粉尘,无高噪声设备。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该项目已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
1)竣工验收后3月内应向当地安监部门申报项目职业病危害。
2)新职工录用前应进行岗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将职业病危害进行合同告知。
3)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2)六氟化硫泄露的防护
1)六氟化硫的窒息性
由于六氟化硫气体的密度大约是空气的5倍,因此,大量释放在工作环境中的六氟化硫气体会集聚在低凹的区域,造成此区域的空气被其所取代,区域内的氧气的含量下降。如果氧气的含量低于16%,在此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会产生窒息。
2)机械故障的损伤
由于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的压力高于大气压力,所以在设备处理时要特别注意预防工作人员在机械事故中受到伤害。
3)冻伤
压缩的六氟化硫气体如果被迅速释放,气体在突然扩散中温度会迅速降低。六氟化硫气体温度可能降低到0摄氏度以下。在向设备充气时,如果没有一定的保护措施,工作人员很可能被喷射出来的低温气体冻伤。
4)中毒
六氟化硫无毒无害,由于局部导电(电弧放电)致六氟化硫气态分解,产生六氟化硫的分解产物,例如SF5, SF4,和F这些杂质,当六氟化硫泄漏时,就会与空气中的O2和H2O发生反应,形成化合物,这些化合物主要有HF、SO2、SOF2、SO2F2等有毒物质。
(3)设备解体时六氟化硫的管理
1)设备解体前需对气体全面分析,以确定其有害成分含量,制定防毒措施。通过气体回收装置将六氟化硫气体全部回收。
2)工作人员在处理使用过的六氟化硫气体时,应配备安全防护用具(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和专用防毒呼吸器)。
3)从事处理使用过的六氟化硫气体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六氟化硫气体分解产物的性质,了解其对健康的危害性。对这些人员应给予专门的安全培训(包括急救指导)。
 

  • 联系人: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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